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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著名律师 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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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著名律师 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作者:王亚东 时间:2012-06-12 查看(2)

  

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王亚东,男,法学学士、硕士,擅长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房地产诉讼、公司法律事务等法律业务。现为河北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自1995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王亚东律师在国家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法学理论深厚;办理各种案件380余件,效果良好;现担任多家企、事单位的法律顾问,获得聘用单位的一致好评。

郑重承诺:本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

一、诉讼案件:不胜诉,不收费;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不满意,不收费;

三、债务纠纷:首先为当事人索回欠款,再收取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

      

办案宗旨:作为律师,说出当事人想说又说不出的话,为当事人想到想不到的事。通过律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和平等的价值需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电话:13833075796  QQ:1622389813 邮箱:wyd542@126.com

 

案例回放:

 

石燕与韩文忠离婚纠纷上诉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石燕。
  
  法定代理人石克良。系石燕之父。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文忠。
  

  

  

  

  
  宣判后,原审被告石燕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不当为由,请求由石燕的父亲作为其监护人,韩文忠在离婚后向石燕支付护理费、医疗费。
  
  被上诉人韩文忠答辩称,原判正确,请求维持。
  
  上诉人石燕在二审过程中明确表示,如果离婚其自愿随父母生活,不愿由韩文忠作为其监护人。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石燕、韩文忠婚后夫妻感情尚好,石燕婚前患有抑郁症,但后来病情发展,经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久治未愈。原审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多,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故可以认定石燕、韩文忠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判决石燕、韩文忠离婚是正确的。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判决部分错误,应予纠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