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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结婚、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婚姻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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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结婚、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作者:李海波 时间:2012-02-27
结婚、离婚登记的程序:
一、 结婚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登记时需持下列证件以及材料: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如果身份证登记信息内容与户口薄不一致的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三张三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及两张单人照片;
4、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者除提交以上证件和证明外,还应当提交离婚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明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
5、(除照片之外)以上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二、离婚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登记需持证件以及材料: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申请及协议书;
4、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如遗失的,可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
5、双方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6、(除照片之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只是说,分居两年以上的达到了离婚的自然条件,但是还必须经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才能算是正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