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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原被告是否必须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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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原被告是否必须要出庭?

作者:王宇 时间:2010-06-18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但是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