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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市民未办理离婚手续与他人同居已构成

天津市一市民未办理离婚手续与他人同居已构成重婚罪
2013-6-26 15:52:49 来源:滨海时报

  天津市市民张女士与丈夫马某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是还没有离婚。据张女士说,马某已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很多亲戚朋友都知道此事。张女士想知道马某的行为算重婚吗?

  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属于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对于重婚的,不仅要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纯)


编辑:隋毅 实习编辑:辛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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