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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离婚60年未办手续 儿孙房产过户跑断腿

(长江日报记者 佘晖 长江网记者 郝琦)82岁的罗奶奶最近碰上了烦心事。她名下的房子要过户给孙女,但因60年前与前夫离婚时未办手续,没有婚姻状况的证明,儿子和孙女跑了一个月,到昨天(7月1日)过户手续仍办不下来。

  近日,罗小姐在长江论坛()发贴,讲述了自己家这桩麻烦事:奶奶和爷爷1948年父母包办结婚,婚后育有2子,后因感情不合于1953年离婚。当年结婚时,两人并未办理结婚证,离婚时也没有办理手续。爷爷离婚后再娶,生育2女,奶奶则一直未婚,独自抚养儿子成人。60年来,两老从未联系。罗奶奶于1980年通过单位分房得到两居室住房一套,后来在房改中买断产权。近期孙女做生意需办抵押贷款,罗奶奶准备将此房过户给孙女,不料却遇上了麻烦。

  5月底的时候,罗小姐和爸爸罗师傅到区房产局办过户,房产局要求出具奶奶的婚姻状态证明。他们把户口拿来一看,奶奶的婚姻状态写着丧偶。罗小姐说,过去户口本上,罗奶奶的婚姻状况一直都是离异,2000年更换新版户口时,不知为何错成了丧偶。房产局建议罗小姐到民政局去开个证明,证明罗奶奶是离异。不料到了民政局,又要求罗小姐出具离婚证书才能办理。因为老人离婚时未办离婚证,所以在民政局这里卡了壳。

  罗小姐随后来到派出所,提供了罗奶奶当年同事、邻居和居委会等一堆证词,要求派出所将婚姻状况由“丧偶”改回“离异”。派出所也相当认真,先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库查询到,罗奶奶的前夫依然在世,管段户籍要求家属找到两位老人,一起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两人于60前离婚,才能将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改回。罗师傅找到60年未来往的父亲家,请求父亲在证明材料上签字,未料老人情绪激动,当场住进了医院,公证一途于是也没有走通。

  跑了一个月,在各个部门间跑了一大圈,结果又回到了起点。罗小姐表示不解:明明事实爷爷奶奶离婚六十载,现在当事双方仍在,为何多个职能部门都解不开这个死结呢?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余佳奇律师点评:罗奶奶现在面临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是离异。因为在60年前“离婚”时,罗奶奶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现在她手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离异”。而涉及不动产的转让,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也合情合理。建议罗师傅在父母双方身体状况都良好时,将他们带到公证、民政及公安部门去办理相关的手续,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目前民政、公安、公证等部门资料并没有互联互通,所以在办理这类手续时确实很复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政府各部门的信息资料都会互联互通且及时更新,老百姓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等手续时将会更加方便。

  这里提示广大读者:结婚和离婚都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协议离婚的离婚证书及诉讼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都要妥善保留,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