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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过于简化是中国离婚率增长的原因之一

据我国民政部门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意味着全国每天平均有5166个家庭解体,离婚率达到14.6%,离婚率连续七年递增,在东亚国家中也是非常高的,中国离婚数量的高增长更令世界感到惊讶,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外,离婚程序过于简化是离婚率增长的原因之一,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更加简化,使得登记离婚更方便,双方离婚可以在一个小时内办理完毕,从此我国离婚夫妻的数量开始大幅度递增,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虽然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离婚自由和权利,但同时也使一些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稀里糊涂地离婚,事实上,由于轻率离婚而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对婚姻心理干预还不够,社会对离婚缺乏必要的干预和救疗,我国在减少离婚率方面应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社会对离婚必要的干预和救序,充分发挥和加强婚姻家庭咨询师的作用,给出现问题的家庭必要的缓冲期,使人们面临婚姻时更加理智审慎地决定,以保障社会和谐及家庭的稳定。

据环球时报介绍,为了应对高离婚率,很多国家也在想对策。韩国政府自2007年8月起建议实施、2008年6月起强制实施的“离婚熟虑制”,对减少年轻人离婚起到了一些作用。该制度规定,夫妇要求协议离婚时,法院不予立刻办理,而是给予一定时间要求夫妇两人“重新思考离婚要求”,法院选出一批家事商谈委员,包括职业咨询师、教师、宗教人士等,与要求离婚的夫妇见面,倾听他们的烦恼,协助他们找到离婚以外的解决办法,或帮助确实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子女养育等现实问题。

在美国,离婚程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据统计,美国人办理离婚一般要花一年,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在加州,从申请离婚到拿到离婚裁决书,至少要6个月时间。美国政府还出资2亿多美元推行“健康婚姻”计划,这些活动是促使离婚率下跌的因素之一。德国人婚姻破裂最经常的是发生在婚后4到8年之间。实际上,德国也有给离婚夫妇“缓冲时间”的法律条款。德国现行的离婚法制定于1976年,1986年通过修正法。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双方以没有任何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为前提,分居1年便可申请离婚。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3年之后。为了更多保护结婚后成为“全职太太”、没有独立经济收入的女性,该法甚至限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即使婚姻破裂也不能离婚。

目前我国上海等城市已经在试点“离婚劝和制”婚姻家庭咨询师已经在多个城市开展业务,这都是婚姻家庭社会救疗的有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