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手续 >

法院协调离婚需要哪些步骤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2013-01-23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