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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将被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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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将被免原因 去向 退二线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赵黎平简历 被马明接 (2012-07-07 16:36:59)

标签: 赵黎平 内蒙古自治区 公安厅 诉讼代理 法律服务 财经 分类: 内蒙古

  连日来,各地公安机关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各地公安机关表示,要充分认识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强基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导向,不断激发基层基础工作的活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
     
  内蒙古:
  
  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部署落实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扎实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点要抓好基层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等。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马明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基层基础建设中更新理念、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发挥合力、狠抓创新、兼顾传统,不断推进具有地区特色、民族特色的警务机制变革;要抓好典型经验推广,采取现场会、相互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安保各项工作任务。(陶炜 陆 晗)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出生,辽宁建平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警衔。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期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在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助理工程师;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秘书科科员、刑侦科副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2003.05—2005.05在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函授学院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07.06兼任武警内蒙古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1]

  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党委委员

  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2011.12.30 增补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02.19 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

  联系:武警内蒙古总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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