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

我们全国累计帮助人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

广州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正文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

正在读取...  法邦网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栏目关注:

导读: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文也将为您解答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遇到的相关问题。

一、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要支付到何时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五、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变更抚养费的情况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相关内容的介绍,上文已经介绍过,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旦决定诉诸法律,建议当事人请律师帮忙,这样可以增加不少胜算。很多案例都说明专业人士的帮忙会有很大帮助。

延伸阅读:

离婚后谁拥有探望权,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谁拥有探望权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