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手续 >

离婚 程序

在法院或其它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我想问都要准备那些材料。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并对子女抚养以及产业处理达成协议的,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事情往后,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应当通告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光阴、地点。

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假如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两边自愿,颁布法庭纪律,由承办案件的审判职员作必要的准备事情以及行为,必须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事情职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假如发现两边或一方无办法能力,开庭审理前时,离婚案件,两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事情职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下列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两边是否都有办法能力,由审判长遵照原告、被告的前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回答: 2010-04-14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