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协议 >
[转载]展望:万钢最新职务去向再任全国政协委员
[转载]展望:万钢最新职务 去向 再任全国政协委员 (2013-02-05 00:24:46)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展望:万钢最新职务 去向 再任全国政协委员 将续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万钢简历作者:招商银行评论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共2237人,2013年2月1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致公党(30人)
丁时勇、万钢、王元、王珣章、王增祺、甘霖(女)、刘珂(女)、杜时贵、李嵘(纳西族)、杨兴平、吴春梅(女)、张玲(女)、张恩迪、陈怡霓(女)、陈德展、林方略、赵进东、赵家军、胡旭晟、徐旭东、黄格胜(壮族)、曹小红(女,回族)、曹鸿鸣、麻建国(苗族)、梁伟华、蒋作君、谢晓尧、谢朝华、滕卫平、薛卫民
万钢简历:
男,汉族,1952年8月生,上海市人,致公党成员,1969年4月参加工作,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机械系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
1969—1975年 吉林省延吉县三道公社知青
1975—1978年 东北林业大学道桥系学习
1978—1979年 东北林业大学基础部物理教研室教师
1979—1981年 同济大学结构理论研究所实验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1985年 同济大学数力系光测力学研究室教师
1985—1991年 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机械系博士研究生
1991—2001年 德国奥迪汽车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生产部、总体规划部技术经理 2001—2004年 同济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校长助理、汽车学院院长,副校长(主持工作)
2004—2006年 同济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2006—2007年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同济大学校长
2007—2007年 科学技术部部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2007—2008年 致公党中央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
2008—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增选为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专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810808985
法律服务精细化之四: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一、婚姻
结婚、离婚、家庭成员权利义务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代书、审查与律师见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诉讼代理
离婚、撤销婚姻、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代理
夫妻财产协议代书、审查与律师见证
离婚后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代理
子女抚养关系诉讼代理
抚育(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给付与变更诉讼代理
探视(望)权纠纷代理
二、继承
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代书、审查与律师见证
遗嘱信托、遗产管理、遗嘱执行
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权确认、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诉讼代理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诉讼代理
三、收养、寄养
收养、送养、寄养法律咨询
收养协议、解除收养协议代书、审查与律师见证
收养关系诉讼代理
寄养工作劳动报酬诉讼代理|||
四、其他
指定、变更监护咨询、代理
变更财产代管人咨询、代理
失踪、死亡宣告咨询、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告的咨询、代理、
婚姻家庭刑事犯罪咨询、代书、辩护、代理
达济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