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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起诉与娇妻离婚 法官调解夫妻分手

    本网讯(何彬琳)  六十几岁的黄桥高是一位退休教师,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六十好几了还要与同床共枕二十几年的娇妻对簿公堂,而作为娇妻代理人的竟是一直当成儿子看待的娇妻的胞弟。2014年9月30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原告黄桥高诉被告龙梦的离婚案件。

    黄桥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在庭审上述说着自己的委屈。1988年,当时已经丧妻又独自带着5个孩子的黄桥高经人介绍与小自己二十几岁的被告认识并结婚,被告在嫁给原告之前一直未婚,但是由于父母早早双亡,她得独自照顾小自己十几岁的弟弟妹妹,故带着弟妹嫁给了原告,也在原告的帮助下得到在学校做勤杂工的工作。原本两家组成一个大家庭应该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原告也很乐意一起与被告共同抚养自己的子女及被告的弟妹,然而好景不长,结婚不久,被告就想办法劝说原告将其子女分别送给其兄长抚养,原告为了让被告高兴,只好含泪把自己的子女送走,偶尔只能悄悄的给他们送一些东西。 原告一直都想珍惜这个家庭,送走了自己的子女,也一直对被告及其弟妹都非常好,甚至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子女来抚养。

    如今,二十几年过去了,被告的弟妹已经长大成人,都各自有了好工作,自己的子女也都成家立室,原告本以为自己与被告可以乐享天年,但被告却劝说他把自己辛苦赚钱买来的一栋楼房变卖分走一半的钱后离开了他们的家。每当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原告都忍不住抹泪感慨,曾经的一个大家庭如今却支离破碎。很多次他都努力去挽回被告回家继续一起生活,但被告都不回去,也不愿意与其离婚。最终,他只能一纸诉状交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让原告把多年的苦海痛快的倾诉出来,双方都情绪激动的把多年憋在心里的话全部说出来,被告自知他对不起原告,但是现在双方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无法再就继续生活下去了,因此,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平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