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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难容“继子”,妻子起诉离婚

  丁女士经人介绍与周某相识,两人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并没有生育子女。因丁女士是丧偶再婚,婚后其将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带着一并生活,谁知周某却不能容忍这个孩子,经常对孩子打骂。丁女士如果敢维护孩子,周某就连其一起打骂。2012年周某再次对丁女士及其孩子打骂,丁女士被逼无奈带着孩子回娘家生活,并且开始与周某分居生活。现丁女士诉称与周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要求与周某离婚。
  寿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丁女士与周某婚前了解甚少,婚后通过相处建立了较真挚的夫妻感情,但是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注重培养,常为生活琐事吵打,致夫妻感情疏远、破裂。所以综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判决准予丁女士与周某离婚。(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