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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酗酒成性 妻子起诉离婚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间本应相濡以沫,相互理解包容,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然而,家住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的男子刘某由于酗酒成性,导致夫妻双方口角不断,最终闹上法庭。在初次离婚诉讼经法院调和之后,刘某不改酒性,仍然沉迷于酒精,无奈之下妻子再次起诉离婚。
  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丈夫酗酒成性而引发的离婚案件。鉴于被告的长期酗酒行为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在主审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据了解,2009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女子陶某结识了同样处于离异状态的男子刘某,不久两人便确立恋爱关系。在陶某的第一印象中,刘某是一个憨厚体贴的人,这让她重新燃起了对婚姻的信心和渴望。不久,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1年登记结婚,重组家庭。
  起初,刘某对陶某格外珍惜,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7月,满腹幽愤的陶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陶某表示,结婚后两人夫妻感情一般,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由于丈夫长期酗酒成性,酒后对其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为此两人经常吵架,纠纷不断,感情也日渐淡化。考虑到双方都是再婚,触发矛盾的也都是一些琐事,夫妻感情仍有和好的可能,法院随即对两人进行劝导和调解。期间,意识到自己不对的刘某也向妻子承诺会改掉缺点,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念及旧情的陶某决定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两人重归于好。
  原以为丈夫会就此戒除酒瘾,安安稳稳过日子,让陶某没有想到的是,嗜酒成性的刘某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戒酒的迹象,对她更是不闻不问。失望的陶某选择了与丈夫分居生活。
  今年9月,对婚姻无望的陶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庭审中,刘某表示自己酗酒的恶习深深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但他已经无法改掉酗酒的毛病,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他决定尊重妻子的选择,同意离婚。
  经法院协调,两人达成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后刘某将居无定所,陶某同意给予其1万元的经济补偿。
  编辑: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