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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条件以及程序

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两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伉俪两边亲从容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举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两边均在场时遵照以下步骤举行: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办法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办法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要地本地办理的,符合离婚条件的,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关照单》,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及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协议书伉俪两边各一份,协议书中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产业及债务处理等事故协商不合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要地本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事情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1、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伉俪两边配合到具备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两边均具备完全民事办法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 (任务编辑:尹宏涛) , 2、离婚登记的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和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产业及债务处理等事故协商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