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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分房自食假离婚苦果 女子一夜白头

当年为了多分房,他们夫妻离了婚,岂料迟迟未拆迁;12年后,“丈夫”身患肺癌,临终前欲复婚,却在民政局人员上门前20分钟过世了;为了多套房子,她陷入了绝境——小叔小姑们欲继承她“丈夫”的房子、基金,让她交出财产腾房子。她一夜白了头!

记者今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保障她老有所依,但仍有一半房产离她而去。她连道“后悔”,老泪纵横。

夫妻为多得房假离婚

赵成家共有兄妹三人,赵成为长子。徐晶和赵成在同一单位工作,于上世纪80年代结婚,单位给了一套不大的房子,在东城区的胡同里,房产在赵成的名下。

两人婚后没生孩子,但日子过得和美。

一晃15年过去了。1998年,邻居街坊纷纷传言胡同要改造了,不少人家开始搭建或者加盖楼层。

徐晶与赵成听说拆迁以户为单位,房产里居住的户多,能分别得到安置。为多得房,两人去法院办理了调解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单位分房归徐晶所有。但房产证并未更名。当时两人感情好,也没为此落下芥蒂,一心盼着赶紧拆迁,住进新楼房。

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在该房内共同生活。

没想到左等右等,拆迁的事儿一直没动静。

2001年,单位以旧房换新房。两人符合单位政策,能够换个大点的房子。两人怕过了这村儿,就没这个店了;于是跟单位签订了换房协议。2004年10月以成本价购买了城里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收购价款直接折抵到新房购房款中,两人又凑了9万元买下来,继续在新房中共同生活,房产仍登记在赵成的名下。

居住条件改善了,两人也都年过花甲,退休后安享晚年,谁也没想到去办复婚的事情。两人买房后节省下来的退休金又做了些投资,购买些基金。

差20分钟没能办复婚

然而2009年2月,赵成被确诊为肺癌,住进了医院。因两人膝下无子,赵成的饮食起居求医问药只能靠徐晶,而徐晶身体状况也是一般,可谓度日如年。

化疗完了,癌细胞却开始转移。

在重症监护室里,赵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徐晶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

这天,赵成格外清醒,想对身后事做个安排;提出尽快办理复婚事宜。但自己已无法下地行走,徐晶向民政局电话咨询,得知可申请上门服务。于是,徐晶向民政局请求越快越好,最好第二天就能来医院。

民政局人员说明流程,需双方提交复婚申请书,上有双方亲笔签名,且要事先备好双方结婚证,因而无法第二天上门,需再等一天。此外,还要求能证明赵成意识清醒,能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徐晶把该提交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只等着第三天民政局工作人员上门。

岂料,由于病情恶化,赵成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到达前20分钟昏迷不醒,并于当月10日晚逝世。一夜之间,徐晶痛失伴侣。想到往日为了拆迁假离婚,等了十余年却仍未拆迁,如今赵成去世,房产及基金均登记在赵成的名下,双方未办成复婚,自己面临一无所有的境地,徐晶一夜白了头。

不打官司会一无所有

赵成生前和三弟赵铭一家走动不多,病时,赵铭也只偶尔来探望。大哥安葬后,赵铭咨询律师,得知按法律规定,赵成的弟妹是法定继承人。赵成名下的房产及基金应作为遗产分割。于是,赵铭向徐晶摊牌,要求她拿出基金账户交给自己保管,房子可让徐晶暂住一段时间,等她找到住处再腾。

徐晶没同意。无奈之下,她将赵家兄妹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产的96.72%份额和价值15万的基金归自己。

但赵铭提出:徐晶和自己大哥已于1998年离婚,争议财产不是双方共同财产,登记在赵成名下的财产应为赵成的个人财产。

赵成的妹妹与大哥感情很好,两家平时走动较多,她的态度一直不明朗,未主动向徐晶主张财产,但也很难完全放弃。大哥和徐晶毕竟尚未复婚,双亲早已离世,赵成膝下无子女,弟妹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今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加之被徐晶推上了被告席,妹妹觉得颜面皆失,心中不免有气。经过咨询,赵成的妹妹知道自己可以合法地主张权利,态度便也有所转变。徐晶担心赵成的妹妹不认可她这个嫂子,思前想后,她表示愿意将继承的遗产份额赠与这个妹妹。

法院判决各继承50%

法院经审理查明,因徐晶与赵成离婚调解书约定“旧房归徐晶所有”,旧房作价抵充新房房款,这部分房款应视为徐晶的出资,剩余房款9万余元由徐晶与赵成共同出资。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经换算,徐晶出资占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