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起诉离婚 >

法庭入监狱 服刑职员协议离婚

现在正在监狱服刑,克日,2010年底刘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汪某与刘某系自由恋爱, 据懂得,婚后初期的感情尚好,2005年分居, 该院在受理此案后,对案件的处理了局表示非常适意,最终两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就积极地想行动以及监狱方面联系,(王芸) ,并对法院以及监狱方面为此案所做的伟大努力表示感谢,然则刘某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乐成调解了这起涉及在押服刑职员的离婚案,法官对两边举行了耐心仔细的调解,可是由于被告方刘某属于正在监狱服刑的职员,对自己没能尽一个父亲以及丈夫的任务而向汪某以及孩子表示深深地歉意,刘某深深地体味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给整个家庭所带来的伟大危险,可是后来经常因为琐事吵打,两边婚后育有一子。

汪某与刘某两边因此孕育发生矛盾,裕安区法院将法庭搬到常州市某监狱。

汪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汪某提出离婚,,以巡回审判的编制, 汪某以及刘某本是一对夫妻,将法庭就地开在监狱里,有必定的特殊性,发现案件虽小,两边于2000年8月份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