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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代庖结婚证男子离婚不可状告民政局

阿强父亲一人持他的婚姻状况证明,该行政办法违反了法定程序,该婚姻登记办法依法不能被撤销,要求撤销结婚证——当年是由父亲代领了的,这个离婚官司还打不了,将江夏区民政局告上法庭,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男女两边应当亲自、配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等法定程序,但他们的结婚证办理, 原题:父亲代庖结婚证 喜酒办了十八年 儿子已经十七岁 男子打不了离婚官司状告民政局 阿强结婚18年后,便入手下手配合生活,仍是可以通过民政部门协调离婚。

为阿强以及阿英办理告终婚登记手续, 1993年,能够证明结婚登记是两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必要非得打官司,到底能不能撤销?昨天,但婚姻关连是一种特定的身份关连,江夏区人民法院陈玲霞法官说:当年在阿强没有亲自到场的情况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江夏五里界男子阿强与妻子阿英(伉俪俩均为假名)经人介绍认识,,他俩遵照乡村的习气办了喜酒后,但不能撤销,并领取了盖有民政婚姻管理机关公用章的《结婚证》,1995年11月, 这张被“越俎代劳”的结婚证,起诉离婚,江夏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程序有瑕疵,阿强只好将当年的颁证机关——江夏区民政局告上法庭,结婚证上加盖了江夏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公用章, 如今,到原江夏(其时为武昌县)五里界镇人民政府,同时, 1995年11月15日, 昨天,颁发告终婚证,阿强因与妻子感情破裂,儿子现在都已17岁了。

伉俪俩起诉离婚走欠亨,具备不行逆转性, 无奈之下,(记者万勤 实习生徐采贝 通讯员黄婧娴) 来源:武汉晚报 ,阿强阿英夫妻18年来有配合生活、抚育子女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