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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妻子离家出走6年不归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相识两个月闪婚,婚后第三个月新娘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枞阳小伙六年后起诉离婚获得法院支持,近日,这起离婚案件在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
2006年的12月,安徽籍男子吴某在广西打工时结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的美丽姑娘余某,继而谈起了恋爱。2007年3月5日,两人在相识后的三个月后,在安徽枞阳登记结婚。
然而婚后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迥异,余某与吴某为家庭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吵。同年9月妻子余某悄悄出走,吴某曾不远千里前往广西寻妻,落得一场空。自此,近六年过去,两人没有任何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3年2月28日,吴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到枞阳法院,要求与余某离婚。
法院在依法受理本案以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告送达了相关的诉讼材料,至本案审结时止,被告余某一直未能现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原告吴某与被告余某相识两个多月便经政府登记结婚,实属草率;余某于婚后六个月便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与吴某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吴某诉请离婚,依法应予准许,故作出准予吴某与余某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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