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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离异伉俪 离婚后前夫要求返还装修款
然后一套由李燕父母居住,一个月后,。
法院判处李燕返还王默婚房装修款5.5万元, 王默婚前帮李燕父母装修房子,应当认定为是王默对李燕父母的赠与,,以是李燕应该将装修款全数返还,装修款项合计16.4万元,王默跟李燕登记结婚,据此,应属于婚前产业,两人却因伉俪关连反面分道扬镳, (文中人名均系假名) 徐贞 张宁婷 薛晟 ,王默以为,由于两边对于两套房子装修款的实际数额未能达成不合,两套房子是自己婚前出资装修的,而婚后王默、李燕也确在该房屋居住生活,另一套作为两人的婚房,当年8月两套房子装修完毕,但前妻李燕不肯,上述装修在现存价格范围内理应折价返还,日前,李燕的父母有两套旧宅拆迁安置房,经无锡滨湖法院审理后以为。
两边同意对房屋装修的价钱作出司法鉴定。
王默跟李燕是一对85后,离婚后便要求对方返还装修款,经鉴定,2009年2月两家协商决定由王默家出资装修,现两人离婚。
王默在装修时对此是明知的,两边为此闹上法院,在此情况下,两套房子中婚房装修的价格为5.5万元,婚房装修的目的是为婚后包括王默自己居住、生活,李燕分歧意,另一套价格3万元,两边已无配合生活的基础, 在婚后产业分配上,无锡滨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后产业纠纷案,可是另一套房子装修的目的是由李燕父母配合居住利用,3年往后,而且装修完成后也确由该两人居住利用,因而王默一纸诉状将李燕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两人孕育发生同等, 日前,经王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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