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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最有名的离婚律师:登记离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概述:李律师: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著名婚姻家庭问题处理专家,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与处理,尤其擅长处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涉外婚姻问题、子女抚养权问

李律师: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著名婚姻家庭问题处理专家,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与处理,尤其擅长处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涉外婚姻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夫妻共有股权分割、过错赔偿、财产继承等。自执业以来先后处理上千起各类婚姻家庭案件。

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本信息来自于kvo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