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手续 >

是不是诉讼离婚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强制

是不是诉讼离婚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强制判决离婚,一方就得无条件同意?

满意答案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3款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包括:(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适用《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项时,夫妻双方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二是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人民法院才能准予离婚。

+1 已赞过

其他回答(2)

热心问友 2009-10-22

半年。

+1 已赞过

分居满俩年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法定的标准。要是法院判决离婚,对方不上诉的话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追问: 我想知道这期间被诉方都拥有什么权利?上诉不离婚?

+1 已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