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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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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网友提问

  我跟他结婚三个月,他现在说不喜欢我要跟我离婚,可是我不想离,他说去要去申请单方面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然双方同意离婚除外。是否会判离,关键是看你们双方的感情是否已达破裂程度。

   2、网友提问

  分居七年 如果 男方不 到场 可以不可以单方离婚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因感情不和分居,有效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

     3、网友提问

  结婚20多年,老公长期赌博,打老婆、仔、女,连房屋都去贷款去赌,现在老婆提出离婚,老公要所有财产归拒先离,老婆吾肯,拒就吾肯离婚,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呢!离婚同财产判决。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最好是掌握一点他打人的证据,还有赌博的证据。跟他打官司。

   4、网友提问

  我妈和后爸是经人介绍五年前结的婚,是入赘的,没了解人品,结婚后性格不合,一年后发现那男的在结婚之前就有拼头的,结婚后也一直联系着,交往着,家里的亲戚都看到过,就我们一家都蒙在鼓里。两年前那男的就独自去北京,打电话不接,到最后换了号码,联系不上了,所以到目前为止没住在一起已经有两年多了。这样的婚姻还怎么过呢,我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想离掉,他不肯。 所以我们想单方离婚,请问单方离婚有什么条件,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吗?还有我们一幢房子,那房子是搬迁后政府补贴的,政府只给我们地基,是自己花钱盖的,他也就花了万把来快钱,其他的都是我妈向别人借的,但每年都有补助费,按人头分配的,是婚后财产,这个怎么分配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建议委托当地律师给您母亲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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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认为离婚法实践构成了可称之为“毛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当代中国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最具特色的部份。[2]从中可以看到有关当代中国法庭调解的起源、虚构和现实。这种调解既与英语“mediation(调解)”一词的通常所指迥异,也与传统中国的调解大不相同;它也不同于中国官方对其所作的表达。我们最终只能将它理解为在中国革命过程的特殊条件下所形成的实践和法律。 【全文】

    离婚法实践: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与现实(下)

  历史起源

  毛主义法律制度主要由两个历史进程所塑造。其一是中国共产党试图在早期对离婚的激进允诺和农民强烈反对的现实之间找出一条中间道路,从而形成的法律实践的演变。其二是农村工作方式的形成,呈现于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下得到发展的现代法律制度触及不到的地方。

  激进的允诺和农村的现实

  对离婚的激进允诺可以回溯到1931年在江西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当时正是婚姻观念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甚至连当政的国民党也在1930年的民法典中承认了性别平等的原则并制订了相对自由的离婚标准(黄宗智,2003:第10章)。在当时的进步思潮中,性别平等原则至少在理论上无可质疑(在自我标榜为革新者这一点上,国民党并不落后于共产党)。更直接更密切相关的影响源可能是1926年苏联《婚姻与离婚、家庭与监护权法》第18条的规定:“婚姻的解除基于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可由其中一方单方面提出。”(《苏维埃婚姻法》,1932:13;参见Meijer,1971:51)。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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