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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怎么通过法律

回答(9)

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出现的最多的一个词。

但是这个词是无法用肉眼看得见,也无法摸得着,感情完全是精神的东西,感情的破裂不像茶壶水杯破裂一样,能够直接看到。

所以感情破裂就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事实作为证明,来证明感情破裂。

所以法律初步做了一些规定,来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

感情破裂是目前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判断感情破裂主要是: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还有的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日常中常见的,反复起诉离婚,也认为是感情却已破裂,

因为一次驳回后,紧接着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行再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这样的做法就表明了一个态度,离婚的态度很坚决,也是感情破裂的表现。

具体程序上南京律师说了很全面了。

如果可能你自己再找个律师更好,

追问:

如果受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采集证据呢?因为现身上有伤,就怕过一段时间就好了,看不出来了!!!

比如照片啊,什么的!

回答: 首先自己有很多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去公安局报案,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
收集证据嘛,自己先去报案然后进行医疗鉴定,或者法医鉴定
离婚也要有个离婚协议,在这样的前提下。自己的公共财产他是一毛钱也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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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不同意,只能起诉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拿上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诉讼申请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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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只要法院把传票送到被传的人手里。最晚半年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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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到家庭暴力,可以采集医院的证明,对于家庭暴力,他是受法律惩罚的,严重还要做牢。婚姻就自动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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