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律师 >
人在外地可以找律师代为离婚诉讼吗?
未解决 人在外地可以找律师代为离婚诉讼吗?
我是北方人,第一次起诉是在2006年初,法院没有判决离婚。之后我去了南方,到现在我已经同丈夫分居二年多了,我现在没有时间回去,请问是否可以找律师代为离婚诉讼?
问题来自:辽宁 - 鞍山 悬赏:0分 咨询时间:10-24 16:05 咨询人:sophilee
我来回答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咨询回复区共5条回复
蔡胜兵律师
电话:15828296350
立即在线咨询
可以聘请律师办理。如果对方未离开住所地,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10-24 16:19
评论积极可以增加积分哦!
您的赞已经被记录,谢谢参与!
说明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贾付山律师
电话:13676979628
立即在线咨询
可以。
回复时间:10-24 16:11
评论积极可以增加积分哦!
您的赞已经被记录,谢谢参与!
说明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蔡胜兵律师
电话:15828296350
立即在线咨询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10-24 16:15
评论积极可以增加积分哦!
您的赞已经被记录,谢谢参与!
说明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蔡胜兵律师
电话:15828296350
立即在线咨询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10-24 16:15
评论积极可以增加积分哦!
您的赞已经被记录,谢谢参与!
说明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朱雪松律师
电话:13061424956
立即在线咨询
可以!但开庭时你仍要出庭!
回复时间:10-24 16:28
评论积极可以增加积分哦!
您的赞已经被记录,谢谢参与!
说明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发布免费法律咨询,在线专业律师会快速为您解答!
发布咨询相关法律咨询
法律帮帮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