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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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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作者:沈金玲 时间:2011-11-29 查看(132) 评论(0)

 

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宿迁离婚律师网沈金玲律师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几百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出示证件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宜。否则日后易引起纠纷。

三、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此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2、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只写上抚养费XXX元,没有另外注明有医疗费、学费,那么,抚养费就自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了。如果另外注明医疗费、学费各半支付,则除了前面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学费还需要另行各半支付。

一般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因此,抚养费的约定也是协议离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建议聘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纷争!

3、孩子的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