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判决配合债务由对方承担,改变债务的承担,都只是对连带任务人之间即伉俪之间权利、义务的划分,所货款并非家庭生活以及伉俪配合所用,而此时高瑞涵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其效力不迭于债权人,不然将会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刘平无奈, 详细情形如:(1)离婚时两边未对婚姻关连存续期间配合所负债务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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