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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难获认可 子女仍需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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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难获认可 子女仍需抚养
2013-07-02 09:17:26 来源:安青网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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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南溪镇的张某与王某于2007年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在当地人眼中双方已是正式结合的小两口,但是两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
金寨县南溪镇的张某与王某于2007年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在当地人眼中双方已是正式结合的小两口,但是两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在法律上,两人仅属同居关系而不是被认可的合法夫妻关系。
2009年女儿张某某出生后不久王某就外出务工,对家庭及女儿不管不问,张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诉至法院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法官经充分调查后认为双方的同居关系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非婚生子女应享有的权利与婚生子女并无不同,王某不履行抚养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必要支持张某的诉请,遂判决婚生女张某某由张某抚养。(曾凡潮)
责任编辑: anqin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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