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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恩爱夫妻为拆迁假离婚 丈夫去世引发财产

    李家共兄妹三人,李乙为家中长子。张某和李乙都在一家单位工作,两人日久生情,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结婚了,年头到了单位也给了房子。房子不大,在东城区的胡同里,房产在李乙名下。两人婚后没有生孩子,但也是夫唱妇随、举案齐眉,日子过得平静而和美,这一过就是十五年。

  随着北京市城市建设需要,市区到处都在拆改建,1998年邻居街坊纷纷传言自己住了多年的胡同也要改造了,住户要拆迁,这一下子胡同里沸沸扬扬,一时间胡同里家家户户买水泥砖瓦开始搭建或者加盖楼层。一石激起千层浪,李乙夫妇平静生活被打乱了,日后更是跌宕起伏……

  为分房假离婚拆迁未成以旧换新买新房

  张某与李乙听说拆迁按照户为单位,房产里居住的户多,能够分别得到安置。两人一合计,为拆迁多得房,就去法院办理了调解离婚手续,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单位分房归张某所有。两人当时感情好,也没有为此落下芥蒂,一心盼着赶紧拆迁,住进新楼房再复婚。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在该房内共同生活,约定房产归张某所有,房产证其实并没有更名,还在李乙名下。

  没想到左等右等,四环都通行了,地铁也修了好几条了,拆迁还是没个动静。2001年单位发通知实行以旧房换新房,两人符合单位政策,能够换个大点的房子。两人一合计,决定不等下去了,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跟单位签订了换房协议。

  2004年10月以成本价购买了住房一套,面积为80多平方米。收购价款直接折抵到新房购房款中,两人又凑了9万元买下来了,继续在新房中共同生活,房产仍登记在李乙名下。居住条件改善了,两人也都年过花甲,退休之后有了闲暇时间安享晚年,也都没想到去复婚的事情。两人买房之后节省下来的退休金又做了些投资,购买一些基金。

  “丈夫”患病去世“妻子”复婚不成落困境

  没想到,2009年2月李乙经体检确诊为3A肺癌,住进了医院,两人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此后开始了艰辛的求医之路,手术之后开始化疗,化疗了六个周期,这里面的痛苦自不必说。因两人膝下无子,李乙的饮食起居求医问药只能靠张某。化疗完了癌细胞开始转移,又开始做放疗,对身体损伤很大,出院了还需要看中医。

  2010年6月李乙又住院了,住进了北京肿瘤医院。李乙的妹妹已经退休,也经常去医院探望哥哥,弟弟对哥哥的病情了解不多,去的比较少。2010年8月2日再次住进肿瘤医院,两天之后就出院了,大家都以为是逃过了一劫,暂时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8月6日,李乙突然陷入昏迷,人事不省,张某也是六十多岁的老人,赶紧和妹妹联系,妹妹一家人赶过来帮着一起送到医院抢救,醒来就一直在重症监护室里。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张某完全乱了阵脚,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李乙在病床上,时而清醒时而糊涂。8号这天可能是回光返照,李乙格外清醒,李乙弥留之际也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已到,考虑到双方已经离婚,膝下无子女,房屋及基金均登记在李乙名下。清醒时分想到该对身后事做个安排,看着病床前仍然精心伺候自己的张某,李乙又是感激,又是不舍。

  为了保障张某今后的生活,李乙提出尽快办理复婚事宜,但李乙已经无法下地行走。张某向民政局电话咨询,知道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民政局上门服务,妹妹陪着张某去问了下大夫,大夫说李乙头脑清醒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于是张某向民政局的同志请求越快越好,最好第二天就能到医院来,民政局的同志说明了流程,需要双方提交复婚申请书,上面有双方亲笔签名,而且要事先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没法第二天就上门,需要再等一天。民政局的同志了解情况后,还提出要求能证明李乙意识清醒,能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张某找到医生,医院也出具了证明,“患者目前神智清楚,因气管插管不能言语,但可通过点头、摇头等动作简单表达自己的意愿”。张某把该提交的材料都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等着第三天民政局上门服务。

  谁料到造化弄人,由于病情恶化,李乙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到达前二十分钟昏迷不醒,并于2010年8月10日当晚逝世。

  一夜之间张某痛失伴侣,想到当日为了拆迁假离婚,结果等了十余年仍未拆迁,如今李乙去世,房产及基金均登记在李乙名下。双方未办成复婚,自己面临一无所有的境地。张某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

  遗产出争议起诉定是非

  李丙是老三,弟弟和大哥家离得比较远,两家平时走动不多,哥哥病了他也只是偶尔探望下。大哥安葬之后他觉得该和张某摊摊牌提下遗产的事情。张某和李乙没办成复婚,他咨询的律师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李乙的弟弟妹妹是法定继承人,李乙名下房产及基金应该作为遗产分割。于是李丙找了个时机跟张某正式提出了这些要求,当时要求张某把基金的账户拿出来交给自己保管,房子可以暂时让张某住一段时间,等张某找到住处再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