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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该如何分配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我认为,如果债务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你们所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借款用于经营,并且经营的收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所以,这比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具体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上说明,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财产,并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