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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先期按民事纠纷处理后的救济机制研究

在刑民分审中,我们不应当妄加指责民事审判的正当合法性,刑法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追缴犯罪份子违法所得或责令退赔并不是对犯罪份子的惩罚。

而在判决书的判决理由部份(本院以为),被骗后不知道采用何种编制寻求法律救济,先撤销生效的民事判决,而且对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无益,审判实践中。

并且采用欺诈手法订立的合同日常只涉及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四、刑事案件先期按民事纠纷处理后的常见救济模式与困惑之剖析 (一)刑事案件先期按民事纠纷处理后的常见救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