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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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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债务纠纷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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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债务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债务重组?

  以下是离婚债务纠纷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关于夫妻所负担的债务如何处理?

  网友提问:

  关于夫妻所负担的债务如何处理?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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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债务纠纷

  协议离婚时,双方签定协议,男方必须在08年1月20日前付给女方10万元,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付,找他数次,他都推脱说现在资金紧张,要等等,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还是没有付这10万元,我给如何向对方讨要这钱?

  中顾网律师解答:

  立即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10万元...全文>>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在实践中极为混乱,也深为大家所关注。本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定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债务形成的时间...全文>>

  ◇关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债务的范围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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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男方分手时候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全文>>

  ◇关于如何应付离婚案件中对方转移财产和制造假债务的问题

  如果你的财产是动产或者成为了动产,那么其流动性就很难控制了。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也常常就束手无策。

  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是否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如何公平得到共同财产的应有份额。其中,财产分割...全文>>

  ◇关于离婚债务未分清谁来偿还难确定

  邢先生与李女士于2001年3月26日登记结婚。同年5月18日,邢先生东渡日本打工。至2003年10月,他共寄给妻子折合人民币6万余元。

  2004年4月22日,邢先生回国,5月26日,因妻子的过错,导致两人分居。在分居期间,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协议财产分割时,确认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邢先生从日本寄给李女士的6万余元人民币,由二人平均分配...全文>>

  相关法律咨询解答:

  法律咨询:

  我与丈夫离婚前买套房,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一直没拿下来还欠人家一万二千,今年一月分才拿到证,我还没来得及去办过户手续,卖方就来收钱了,我与丈夫2003年离婚后他就没在这地方居住过了,我们也有离婚协议房子和财产归我,但是对方不信,把我的电话号码要去,他直接起诉了我的前夫用的我的号码叫我去签收传票,小孩在不之情下就签收〔小孩仅有14岁〕,然后我把小孩带去法院写了个情况说明上面写了我的名字,再过了一天他就起诉我了。还有房产证在他起诉我前夫后的2天,我就去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已我的名字可是证还没拿下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顾律师解答:

  你与前夫就财产和债务的约定仅仅就在进前夫与你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对他人而言,你们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你承担了连带责任后,你可以依据你和你前夫的协议要求他向你偿还该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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