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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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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离婚时 怎样认定一方所负债务

一、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所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

分居期间债务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婚姻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分居期间债务夫妻分居两年后离婚应关注什么,应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③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详细

分居期间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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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怎么还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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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婚姻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法律上所说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而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及福利等。对于某些群体,比如股东、企业高管,除了工资收入外,还会有相当可观的股权分红、期权奖励,这些共同构成了他或她的总收入。而以上所述应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离婚后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一)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经营公司的收益用于家庭购置方产等资产,那么,经营公司的一方以个人名义的经营借款,应该属于家庭共同债务。

(三) 夫妻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如婚后购买,装修住房所负的债务。(四)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如为给一方看病而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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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怎么还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法院如何处理?

一、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