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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自称遭家暴起诉离婚 丈夫求法庭给次机会

和谐的婚姻是幸福生活的基础,但江西女子晓影(化名)却称自己婚后遭遇家暴被扫地出门,无奈之下,她起诉丈夫离婚。记者昨悉,晓影输了这场官司。

晓影称,在外打工时,她与黄石男子柯磊(化名)相识,并于2005年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育一女。晓影说,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丈夫动辄对她进行辱骂和殴打,给其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2012年5月,她被丈夫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她带着孩子回到江西娘家居住。其间,柯磊从未打电话问过其母女情况。晓影还说,2013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柯磊未经其同意私自将孩子带走,导致她现在无法见到孩子。“由于婚前双方不了解,婚后对方的缺点逐步显露,双方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自2011年下半年至今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破裂,已无挽回余地。”2013年10月,晓影一纸诉状将柯磊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庭上,柯磊辩称,其与晓影是在务工期间自由恋爱认识并结婚的,婚后两人感情和睦。女儿出生后,两人对孩子疼爱有加。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他一直在外务工,其间晓影还经常去看望他。2011年4月他回家工作后,夫妻感情还是很好,也从未殴打、辱骂晓影。其与晓影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给予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其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也给孩子一个幸福完整的家。

西塞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晓影与柯磊二人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法院不准予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