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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司法解释(全文)
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或者足以使别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举行生意,应当追究刑事任务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偿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伟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信用卡诈骗罪入罪处罚,情节严正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正”。
以窃取、收买、不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入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正”;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入罪处罚,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任务,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归还全数透支款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情节显著轻微的。
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任务,逃避还款的; (五)利用透支的资金举行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其它不法占有资金,无法偿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编制,采用上述编制恶意透支, 现场资料 中国网 杨佳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集会、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集会通过)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以编造金融票证罪入罪处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伟大”,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偿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偿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以不法经营罪入罪处罚,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产业状况、收进、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伟大”, 编造信用卡, [任务编辑:jujuwei] ,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 第二条 明知是编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 违背别人意愿,足以编造可举行生意的信用卡,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正”: (一)编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编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总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编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它情节严正的情形, 第八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编造信用卡”, 实施前款办法,分别以编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编造公司、企业、奇迹单位、人民小我印章罪入罪处罚,应当追究刑事任务的,或者涉及编造公司、企业、奇迹单位、人民小我印章,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 第六条 持卡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
第三条 窃取、收买、不法提供别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丧失10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利用编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取消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信用卡。
可省得去处罚。
编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以假造生意、虚开价钱、现金退货等编制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出现金,涉及编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以信用卡被编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包括以上情形: (一)拾得别人信用卡并利用的; (二)骗取别人信用卡并利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它不法编制获取别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持卡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情节轻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伟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伟大”: (一)明知是编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编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 (三)不法持有别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别人提供编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不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归还全数透支款息的,应当追究刑事任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编造信用卡”,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伟大”,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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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信用卡管理秩序以及持卡人合法权益,利用其住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住民往来要地本地通行证、台湾住民交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利用编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隐匿产业。
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利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入罪量刑标准按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复制别人信用卡、将别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进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它方法编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法》规定。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拒不偿还的办法,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利用的; (四)其它冒用别人信用卡的情形,以编造金融票证罪入罪处罚,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
可以从轻处罚。
举行信用卡诈骗行为,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产业状况、收进、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不法持有别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别人信用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编造信用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职员,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无法偿还的; (二)随便挥霍透支的资金,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正”: (一)编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二)编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总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编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它情节特别严正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丧失50万元以上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