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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来电显示: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后,前夫一直不按离婚协议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是否可以凭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女士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李玉琴答复: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于强制执行力。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记者 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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