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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子女抚养,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非法同居子女抚养,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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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写法
离婚协议的写法发布时间:2011-01-27 13:49|最后更新:2011-01-27 13:49一、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子女抚养:没有子女。
三、男方一次性付清女方离婚补偿费用叁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女方流产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协议签好当即付贰万元整,协议离婚后当即给壹万元整。)
四、财产分割: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五、婚后共同房产:无。
六、债权债务: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这是初步的,还有就是防止他的哥对我家人的报复,因为他哥之前说过要杀人的话。
对于第三条里的补偿费用如果措辞严谨,我给他3W,如果再发生其他原因我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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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务接待活动后发生了交通意外如何认定责任
张某是某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应县上级业务部门邀请参加公务接待活动后,发生了交通意外。大致经过如下:
某日晚,张某已经吃过晚饭,接到县上级业务部门严某、李某电话,称邻县的同级业务部门若干人等来交流学习,现安排在某饭店接待,邀请张某参与。经严某、李某多次电话催促,并且考虑到上下级业务关系,张某只能赴约,在饭店接待中几乎全体人员均喝了酒。接待活动结束后,除了陆某(其与严某、李某是同事关系,并且在接待中也喝了较多酒)以外,其他人纷纷都开摩托车回家休息。张某因为摩托车打火故障耽搁了十来分钟,由于陆某没有交通工具且和张某也比较熟悉,参与接待活动在场者的仅剩下张某一人,陆某又主动提出要搭乘张某摩托车回家,张某只好应允。张某在搭乘陆某回家途中,由于一路人从人行道突然串入行车道,为了躲避行人,张某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在急刹后的惯性下,坐在车后的陆某由于喝了酒,没有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摔倒在地造成脑部重伤。张某在此次意外中腿、手受伤但没有性命危险。交通意外发生后,张某马上打了电话报警,并且张某、陆某都及时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陆某因脑部受重严重,一周后宣告抢救无效死亡,陆某的抢救、丧葬费用花了约7万元,张某的治疗费用也已经花了几千元,目前还没有全部痊愈,事发后张某尽最大能力帮陆某家属支付了约六千元费用。因为是深夜,张某、陆某均受伤无法控制局面,诱发事故的行人在警察还没有到达时就离开了现场,无法找寻其承担责任。
当前死者陆某的家属要求张某赔偿陆某抢救、丧葬费用以及子女抚养等全部费用计四十多万元,张某目前还在疗伤需要开支,加之家庭经济收入拮据,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该笔费用。
现在咨询各位律师,在本意件中,张某是应邀参与公务接待活动后发生了交通意外。作为成年人,张某在饮了一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意外导致陆某身故,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问题有:
一、陆某作为成年人,明知张某饮了酒仍主动要求搭乘张某车辆回家,其本人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二、当为接待活动组织者的该县上级业务部门,主动邀请其下属单位的张某参加接待活动,导致张某、陆某饮酒,并在接待活动结束后,一则是不阻止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二则是没有安排好本单位职工陆某采取安全方式回家,单位在本次事件中是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张艺谋三子女户口不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