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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下 女方该如何理财避免离婚时吃亏(图)

理财要点1 :买房买车
支招:双方一起出钱,应保存好相关票据
现象:时下,一些年轻人结婚流行“男方买房子,女方买车子或家用电器、资助装修费用等”。
理财专家提醒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施行以后,作为女方家人来说,上述做法就得改变一下了。女方家长可以把原本打算为女儿女婿买车、装修房子、买家电等陪嫁费用,拿去与男方家长一起为小两口买房,既是共同付首付,也可以是各付一半房款。这样做法的好处在于,可以保证女方对房屋有相应部分的所有权,以免万一今后婚姻出现变故时处于被动地位。
另外,“女方买车男方买房”对女方来说还有这样的风险:车子每年都在贬值,房子可能每年都在升值,几年以后女方就会很亏。
律师支招
1。对房子装修是投资的一部分,与共同财产还贷一样,离婚时应争取房产增值份额。
在用个人(共同)财产对房子进行装修的情况下,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子,成为房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子的价值。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子的总体增值理应包括装修款及其带来的增值部分,该相应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也属于这种类型,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虽然婚前按揭的房子属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所有,但同时也规定了共同财产还贷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且进行补偿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由此可见,用个人(共同)财产对房子进行装修,其相应增值部分理应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争取得到房产增值的份额。但由于装修款的举证责任与共同财产还贷的举证责任不一致,为避免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保存好相关票据是关键的环节。
2。购买汽车及其他大件物品、有升值空间的名贵家具及古玩,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非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汽车及其他大件物品、有升值空间的名贵家具及古玩等非专用的生活用品,用夫妻财产购买前述物品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但由于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保存好相关票据有利于主张权利。
3。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补偿回建房,是否属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生产、经营的收入,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以旧换新发生增值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但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老房子在婚后一直闲置,并没有对老房子进一步投资,也没有通过老房子谋利。在城市扩建拆迁时,虽然老房子可以换来安置房,随之增值。但是,这种增值是一种自然增值,并非人为经营、投资产生的。
在此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保管好相关拆迁凭证,来证明新房是因为老房子而取得。
4。赠与房产应注意办理过户或公证手续。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之规定,房子变更登记后,男方丧失了撤销赠与权。而进行公证后,由于公证赠与的不可任意撤销性,男方也丧失了撤销赠与权。否则,男方可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赠与。
5。夫妻购买房产,房产证直接写小孩名字,离婚时是否能分割该房产。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
理财要点 2 :存款借款
支招:对个人账户中的钱,要谨慎转账
现象:婚后女方把在娘家时存的钱取出来,转到另一个银行账户上……
理财专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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