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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钱支付子女抚养费

  经报讯 (孙晨曦)近日,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由杨某一次性给付罗某子女抚养费26000元。

  杨某与罗某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双方称,夫妻二人已分居生活很久,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子。杨某外出打工后,孩子长期由男方罗某父母照管,母子很少见面。法官主持调解时,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杨某认为自己靠打工为生,收入微薄,无力承担较高抚养费用。经法官和杨某亲戚朋友的悉心劝解,杨某最终同意给付子女抚养费。杨某说,长期与孩子没生活在一起,孩子对她的感情不深,但她却时时刻刻都在思念自己的孩子。最终,杨某四处借钱把抚养费如数交到法庭转给罗某。

  杨某交的抚养费当中,有100张一元,100张五角的,都是从卖零食的姐姐那儿借来的。那一扎扎皱巴巴的零钱虽然很轻,很不起眼,可每一分都蕴含着母亲对孩子沉甸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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