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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起诉离婚 岳父代女婿辩护:他是好男人

  本报讯(记者邹曼 通讯员西民宣)日前,一女子到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奇怪的是,岳父不帮女儿,反给女婿当起代理人与亲生女儿对簿公堂。昨日,记者从西陵区法院了解到,在法院多次调解下,女方撤回了起诉。

  家住城区樵湖岭的刘女士与丈夫宋先生相识于2004年,两人同在一家公司任职,工资水平相当。2006年,两人结婚后住在女方家里,与女方父母同住。婚后第二年,女儿出生了。宋先生与女方的父母相处得很融洽,虽然每月收入不多,但都如数上交给岳父岳母,并与岳父岳母一起照顾孩子,很顾家。

  女儿出生后,刘女士嫌原单位工资低,先后跳槽3次,工资也涨至原先的好几倍。而宋先生因觉得工作还算稳定,就一直留在原单位。从第二次跳槽开始,刘女士的工作也比以前忙了不少,到晚上经常有应酬。这期间,宋先生听到一些风言风语,一气之下跑到刘女士的单位大闹一场。至此两人关系开始变僵。

  2012年,刘女士第三次换了工作,而这次的工作地点是在荆门,回家的时间比以前少了很多,有时甚至一月才回家一次,每次回家只看看孩子,给孩子买点衣服,而夫妻之间基本没有沟通,两人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大。

  今年5月,女方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刘女士的父亲刘先生得知后,主动代理女婿宋先生应诉(被告同意并委托)。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的父亲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女婿并无过错,婚后一直孝顺老人、照顾孩子,很顾家。女儿闹离婚是近年来夫妻间聚少离多,加之被告赚钱不如女方,便产生厌恶情绪。其夫妻两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皆因误会造成今天局面,恳请法庭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原被告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均是自愿并经过努力才走到一起,说明双方感情基础尚好,且被告及双方家人有和好愿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法院经多次调解后,女方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