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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

  【案情】

  2011年4月5日,刘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好友刘某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欠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3年4月5日之前,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2013年3月1日,刘某因车祸死亡,留有遗产车辆、房屋等若干。刘某某遂向刘某的妻子谢某主张该笔借款,谢某以借款主体并非本人为由拒绝还款。

  【解答】

  本案中,债权人刘某某有无权利直接以债务人刘某遗产继承人谢某为被告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刘某某可以直接起诉谢某,因为刘某已经死亡,其未到期的债务应当视为到期,况且谢某的继承与刘某某的债权主张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刘某某可以直接以谢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谢某偿还刘某所欠之债务。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死亡,债务未到期,债权人直接起诉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出现。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笔者从保护债权人的立场出发,及双方之间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

  首先,在法律适用方面,虽然刘某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刘某作为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刘某履行欠条上的债务已不可能。换言之,一方当事人刘某的死亡造成该借条名存实亡,那么在法律适用上就不能选择我国《合同法》,即已不能适用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同时,在本案中,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及减轻当事人诉累出发,如果仍按借条所载时间履行,那么遗产如何处理?先继承则会导致债权人债权实现更加困难,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先提存则会导致增加额外的费用。本案中,刘某死亡后,谢某以借款主体并非本人为由拒绝还款,此时债权人刘某某仍不能主张权利则会利益受损。

  其次,刘某某与谢某之间存在着直接利害关系,决定了刘某某能以谢某为适格被告进行起诉。我国《继承法》规定,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及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均要从这些财物中实现。因此,刘某某与债务人的继承人谢某之间就存在着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故刘某某有权直接起诉刘某遗产继承人谢某。

  综上所述,本案中,谢某是适格的被告,刘某某可以直接起诉谢某,要求其还款。但是还款数额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王长平姜祖伟)

  作者:王长平姜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