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属于当地法院管辖,法院就不应该受理,也不应当收取诉讼费,是程序问题。 2、如果法院已经受理,因为无法送达传票,撤诉的话,应当退一半的费用。 3、如果将事实都告诉了律师,律师应当知道诉讼的过程、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以及能否正常审理,那么,现在的结果就是律师的失误,(律师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告诉你,目前无法诉讼)应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退费。如果律师也不知道外地打工不愿意回来的事实,就不应当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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