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手续 >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要离婚需要怎么做?

思科律所为你解答: 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