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决 不写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给办理离婚手续吗?
结婚一年,有一个儿子八个月大,因感情破裂要离婚。女方已经起诉一次,法院没有判离。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提出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给抚养费,也不平分共同财产。请问直接去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协议书可否到民政局由民政局的人写我们签字呀?
问题来自:北京 - 北京 悬赏:0分 咨询时间:2008-05-30 12:08 咨询人:aisbf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如需紧急法律咨询,可免费致电:400-888-8340
我来回答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婚姻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