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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无法忍受起诉离婚获准

本报讯南雄市居民邓某结婚26年来从不做农活和家务,就是儿子病故也不闻不问,其妻朱某觉得实在无法与其生活下去了,于日前到南雄法院诉请离婚,获得了该院的支持。

原告朱某诉称,1988年初,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邓某,并于当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结婚26年来,家里的农活和家务基本上是原告一人完成。被告只管自己过日子,从不考虑家里还有小孩和老婆,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被告不好意思到别人家里去,才偶然回家一次。更令人气愤的是,2007年二儿子癫痫发作病故,因家里困难,在医院及兄弟的帮助下才草草做完后事。而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被告,不但没回家,甚至连个电话都不打。

今年5月,原告朱某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诉请法院判决与被告邓某离婚。被告邓某无论是法院传票和电话通知,都拒绝到庭,仅表示同意离婚。

南雄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邓某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原、被告结婚以来,没有很好地培养婚后感情,夫妻关系一般。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尤其是2003年以来,被告外出打工至今,夫妻分居两地,互相之间缺少沟通。为此,原告曾于2013年8月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撤回了起诉。之后,原、被告由于都在外地打工,未能共同生活,关系并未和好,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原告主张离婚,法院予以支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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