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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宗接代”不能作为判决子女抚养依据

  六安新闻网讯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马店法庭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婚生子由女方带领抚养,突破了夫妻离婚时男孩多由男方带领抚养的惯例。

  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2005年生育一子。2006年、2009年被告两次因盗窃入狱服刑,在此期间孩子一直由原告带领抚养。2012年被告服刑期满回家后与家庭少有沟通,不久即外出打工,不问家事。原告遂诉讼来院要求离婚并由其带领抚养婚生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应予准许,鉴于原被告及婚生子生活现状,婚生子由原告带领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学习成长,至于被告辩称离婚时男孩应由男方带领抚养更符合农村(传宗接代)风俗习惯的观念,不予支持,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李永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