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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律师一般能调查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诉讼中,律师一般能调查收集哪些证据?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各个行业各个系统的规定。目前,即使是律师,有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小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境地。目前,律师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可以凭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 证据;另一种只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的证据。
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
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2、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查。
即法院向被调查单位出具调查函,由申请人的律师持令前往调查,以法院委托律师调查的手段向被调查单位取证。其实质就是,法院的调查,由律师出面前往。
从实践来看,法院的调查令制度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是普遍采用的一种调查取证方式,也是较为有效的取证方式。对于一般的单位而言,都顾及法院的威力,一般都会配合取证。如果没有法院的威慑力而由律师前往调取证据,有时甚至连工资收入证明都不能收到。在婚姻案件中,调查令较多适用以下几个方面: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目前实行调查令的法院并不多,但这是一个趋势,同时也是真正为法院减负的一种好的办法,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法院开具调查令由律师前往调查的情况会越来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