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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签协议离婚财产归女方 真离婚时男方不认

株洲晚报3月12日讯(记者李卉 通讯员陈善文 罗达)当年情比金坚,海誓山盟,男友甚至主动写下一份协议,协议写明结婚后,如果男方一朝变心要离婚,财产都归女方。两人都签了字。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没想到,5年后,丈夫居然真提出了离婚。但是,协议虽在,丈夫已不愿履行,甚至家里的共同财产也不能对半分,而是要按照两人收入比例分。

3月11日,林女士找到记者,她想知道当年婚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男友婚前表忠写下协议书,离婚时却反悔了

林芬芬(化名)女士一直珍藏着这份由丈夫在5年前写下的协议。协议上写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和男方的婚前财产,都归女方所有。

他们之间的财产主要包括两处房产,一处是两人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装修的;另外一处是婚后两人共同购买的。

林女士说,她与丈夫从去年上半年就开始出现矛盾,最近丈夫提出了离婚。“我说起这份协议的事情,但是他现在不认账了,说不可能按照合同上的办。”林女士说,现在丈夫不仅不想按照协议办事,甚至提出,他的收入比较高,是林女士的5倍,所以对家庭的贡献也比较大,那么共同财产也不可能对半分,而是要按照比例分。

林女士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涉及离婚,所以是无效的

这份“婚前协议”真的有效吗?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聂炜律师。他说,林芬芬与丈夫签订的是一份无效协议。

“结婚和离婚都是一种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不能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约定。所以说,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那些写明"两人结婚就如何如何"、"两人离婚就如何如何"的"合同",都是把人身关系附在了合同关系之上,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聂炜说。

聂炜介绍,因为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成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林女士丈夫的说法成立吗?

法官:“收入高、贡献多”没有道理

石峰区法院民一庭陈法官说,林女士丈夫提出的“收入高、贡献多”这一说法也没有道理,因为对家庭的贡献不仅仅是收入的多寡,还包括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承担家务等等方面,而且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贡献多就可以分到更多的共同财产。

所以说,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林女士与丈夫如果真的离婚,可以分到婚后他们一起买的那套房子的一半产权,以及家庭其他共有财产的一半。

婚前协议,怎样签才算数?

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以“离婚”做要件

一份无效协议,让林女士相信了5年。聂炜律师称,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不少准备结婚的恋人之间、新婚夫妇之间,经常签署“协议”,约定婚后各自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违反怎么办;甚至约定好了离婚时财产要如何分割。但他发现,这些协议大部分都是无效的,甚至是很荒诞的。

聂炜说,其实大家错误的理解了“婚前协议”这个概念,所谓“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各自拥有的婚前财产的一种约定,而不是约定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那么,恋人之间签下协议,表示在结婚后,原本属一人所有的财产会分对方一半,怎样才能有效呢?

对此,陈法官解释说,以房产为例,如果双方去房产局办理了相关更名手续,才是真实有效的。若只是书面协议,则没有法律效力。

此外,还有夫妻甚至约定“结婚后几年不生孩子”,“不与对方父母同住”等等,这些从道理和道德上来说,肯定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从法律关系上说,也不受《合同法》与《婚姻法》的保护,是典型的无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