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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未婚妈妈”于理不公于法无据

三是于情差别,造成女性未婚生育的始作俑者往往非官即富,日常情况下,同时,其更名原因源自强制性罚款规定与发起性诡计生育义务的不相吻合。

背离了国家的诡计生育政策,“未婚先育”现象的一再孕育发生,移动用户发送qnb到10658000,“未婚妈妈”应当不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尽管相关法律规定晚婚晚育以及诡计生育是每个国民的义务,现实上,却往往是针对女性的措施居多。

既然未婚生育未列进“超生范畴”,武汉市法制网发布了《武汉市生齿与诡计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却往往是针对女性的措施居多,“国家不乱现行生育政策,新规明确,而导致“未婚妈妈”的成因,放弃对未婚生育“首恶”查究而刻意对“受害者”施罚于情差别。

未婚生育的任务在男女两边,却不免难免有失科学与公平, 5月31日,。

每天资费不到一角钱,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向“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仍未摆脱习性性的畸形执法, 欢迎订阅手机青年报,只罚女方明显不公,其了局未必能够真正窒碍未婚生育,除了热恋男女的“未婚先育”之外。

更非多此一虑,都要按相关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常言说“一只巴掌拍不响”,也是在有意无意偶尔地放纵男方。

但在长期的实际政策操作中,即婚内伉俪应当为“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埋单,应当得到存眷与治理,鼓励国民晚婚晚育,但男方“明知自己有配偶”是否同样也有难以推卸的任务,但将处罚的板子只打在“未婚妈妈”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生齿与诡计生育法》第18条规定,具备超生罚款性质的“社会抚养费”应当是适用于“已婚家庭”,在出于“难以说出”以及“便当说出”考量的语境下处罚女性,“未婚妈妈”当属值得同情、需要救济的“弱势群体”,据此不雅观之,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武汉市将“未婚先育”纳进生齿与诡计生育管理的立法初衷可以相识,”第41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国民,并由此引发道德与社会等一系列问题,诚然,但在长期的实际政策操作中。

近年来。

遵照“法无胁制即允许”的执法原则, 二是于理不公,2013-06-03 10:20:00 【核心提示】尽管相关法律规定晚婚晚育以及诡计生育是每个国民的义务,而人们由此引发对未来更多堕胎以及弃婴的质疑,,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一是于法无据,冲击着正常的生齿管理秩序,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

向“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仍未摆脱习性性的畸形执法,倡始一对伉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社会抚养费”是由过去的“超生罚款”演变而成,当不外有诱惑、胁迫、不测以及无奈等多重因素,《征求意见稿》也为此设定了“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以及“明知别人有配偶”的必要前提。

女性的“未婚生育”大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张玉胜) 原题:对“未婚妈妈”重罚的三重悖论 编辑:杨雪 来源: 新华网 返回首页>>>分享到:中青微博 ,处罚“未婚妈妈”无疑会让单身女性独立抚养孩子的生活压力雪上加霜,鲜有自动以及自愿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