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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首次对民事再审案件裁定不中缀执行

王某于2011被高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http://

同时驳回王清香的其它诉讼请求,追索的这些费用也是他们的基本生活保证,但追索供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人为等案件http://

此案符合立案再审的条件,2013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对追索供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人为等案件作出可不中缀执行的破例规定,对医疗费用的追索涉及其基本生活以及安康保证,依法应指令原审法院举行再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赔偿款220867.54元, 许昌中院遂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裁定,可以不中缀执行,判决生效后案件入进执行程序后http://

申诉人王某与被申诉人高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变任务纠纷一案,裁定中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致使涉及其家属的生活、安康保证等利益http://

特别是王某作为一名102岁的老人http://

许昌中院审理后以为,检察机关经审查以为符合提起抗诉的条件,本案不中缀执行,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这也是许昌法院首次适用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王某以原审法院判决的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过低为由,对民事再审案件裁定再审的同时不中缀原判决的执行,更能表现立法主旨以及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连接: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遵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中缀原判决的执行, 任务编辑:毛霞 ,,对一抗诉案件裁定指令再审的同时,孕育发生交通事变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http://

但该案涉及追索医疗费用, 以后地位:首页 -法苑案件执行 正文 许昌中院:首次对民事再审案件裁定不中缀执行 宣布光阴:2013-05-08 09:31:29 来源:大河网法制频道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朱耀宇 颜森)5月6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7作出一审判决,http://

依法向该院提出抗诉,是综合考虑追索这些费用的案件日常支出对象是老人、主妇、儿童等一些弱势群体http://